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,新增的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是:A.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B.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C.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D.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